国家一级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一九九七年考取律师资格。一九九八年开始在河北远东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二00二年作为合伙人律师执业于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二0一七年创立河北朗科律师事务所。
自开始执业至今已有26年的律师生涯。在此期间,成功代理了两千余起民事、商事和刑事案件,在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诉讼案件涉及基层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服务对象包括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建筑公司、科技股份上市公司、政府机关单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法人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
房地产开发和建设工程类案件涉及房地产项目转让、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房地产类案件的代理工作涉及全国四级法院及二十余省、直辖市法院,对各级法院及各省市法院处理房地产类案件的裁判尺度都有详细了解。曾数次在最高人民法院代理房地产、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
刑事案件包括职务犯罪、金融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集资类犯罪等案件。在贪污受贿等职务类犯罪罪、黑社会性质犯罪、集资类犯罪、商业秘密犯罪、故意杀人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等重大刑事案件方面均有成功辩护的案例。
公司类纠纷包括公司收购、股东权益纠纷、公司成立及运营过程中股权转让、对外担保、股东会决议等法律问题进行过详细深入的探讨和学习,并且在各个法律问题上均有成功代理的案例。公司类法律问题包括股权争议最大标的金额有1.93亿元,为公司收购提供完备的法律服务。股权类纠纷的成功案例中曾有公司被骗1500万元,且该股权权益已经失控,经过紧急商讨并采取措施,成功的为当事人追回即将造成的损失。
非诉法律服务方面。担任政府职能部门、集团公司、房地产公司、科技股份上市公司、金融投资公司等单位的法律顾问,为各单位日常行政、经营提供准确、高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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