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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出品
林某违反限高令乘机案
促进案结事了,执行到位500万元
【基本案情】
执行法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法院林某、杨某因拖欠荣某2500余万元股权转让款被诉至顺义法院,该院判决林某、杨某连带清偿债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各种方式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并依法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然而,被执行人不仅拒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还采取多种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抗拒执行,并多次扬言闹访,因被执行人故意阻碍,部分已查控的财产处置也非常困难。
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并在限制消费期间通过护照违规乘机,北京顺义区法院决定拘留林某、杨某,杨某因身体原因,未能实际送拘。林某迫于强制措施压力,向法院账户汇入500万元案款,并承认错误保证不再犯,顺义法院解除了对林某的拘留。
鉴于被执行人采取多种手段转移财产,逃避、抗拒执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承办法官根据公检法联动机制中对案件立案标准、证据采信、是否构罪等核心问题达成的共识,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固定证据,并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