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Business

联系我们

电话:0311-83057808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41号宝翠商务B座16层

扫描进入手机端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业务领域 > 刑事业务部刑事业务部
浙江公检法联合发布六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二)
浏览次数:747 | 发布时间:2022年3月1日

【整理人】魏新月律师 电话:15710335226

【来源】浙江天平、刑事法库


【典型案例】浙江公检法联合发布六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来源:浙江天平刑事法库


案例二:杭州“2·28”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案


基本案情


2021年2月,杭州发生一起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案件,被骗1000余万元。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共打掉洗钱跑分、贩卖“两卡”等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


作案手段剖析


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拨打受害人号码,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为由,要求自证清白进行汇款,从而实施诈骗。首先,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筛选,确定作案目标。


第一步:诈骗人员冒充金融管理局、通信管理局、电信公司、社保、海关、快递等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网络电话、改号软件、GOIP等方式与受害人进行联系,称受害人个人信息被泄露,办理了违规的电话号码涉嫌犯罪等,要求配合某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并将电话转接至某地公安机关。


第二步:诈骗人员冒充某地公安机关人员,通过精准确认受害人身份信息、编造重大涉案情况等方式,要求受害人加“办案民警”QQ并将事先准备好的通缉令和警官证发给受害人或让受害人登录指定网址(假网站)查看虚假通缉令、逮捕证等法律文书,让受害人深信自己涉嫌犯罪。在完成对受害人洗脑工作后,诈骗人员会让受害人与检察官联系,并表示如果受害人自证清白后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第三步:诈骗人员将冒充检察官,要求受害人不能对外泄露任何情况,直到配合他们调查结束、洗清罪名。期间,嫌疑人会让受害人提供其所有财产情况,让受害人单独到可以操作电脑的酒店开房,使用酒店电脑登录假网站,或对电脑进行远程操控,逐步将受害人财产转移到所谓的安全账户内,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1.“公检法”等机关不存在所谓“安全账户”或“清查账户”,不会通过电话、网络通知涉案人核查资金、提现转账;2.个人信息要保护好,特别是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一定不能透露给陌生人,也不要在不明网络留下个人信息;3.如果接到陌生电话无法判断是否为诈骗时,请立即拨打96110

关于朗科|新闻动态|业务领域|专业团队|国学园地|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0 @版权所有 河北朗科律师事务所网站备案:冀ICP备17024126号-1技术支持:网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