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9日,当事人侯全杰将一面书写“依法为民解难事 真情温暖感人心”的锦旗送至河北朗科律师事务所董雅茹律师手中,专程感谢董律师对当事人的高度负责和对工作的敬业精神。
2020年9月3日,张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昆仑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闽江道低头看手机致黄灯闪烁时越过停车线,遇委托人侯全杰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闽江道最北侧机动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事发处时发生碰撞,造成侯全杰受伤,头盔受损,衣服受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新区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侯全杰不负责任。
因张某系饮酒驾驶,商业险不承担保险责任,且拒绝向侯全杰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因侯全杰诊断肋骨骨折、眉骨框架骨折,可能涉及伤残赔偿事项,即使张某投保交强险也可能不足以赔偿侯全杰。因此,我所律师依法对张某的小型普通客车申请诉前保全,以便之后得到顺利的赔偿。
随后诉请保全后的30日内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来责令张某提交交强险保单,并依法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之后,通过鉴定、开庭,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依法赔偿侯全杰损失。
保险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生效后,董律师积极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将上述款项全部支付于侯全杰,最大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感谢。
每个人可能一辈子遇不到一件“官司”,所以尽心做好每一件案件,是我所律师的标准。每一次尽职尽责,专业专注,定会换来真真切切的感激。锦旗虽轻,但这是当事人对律师工作最大的肯定及认可,这都激励着我所律师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更好的服务回馈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