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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民商事案件的最新裁判观点(十)
浏览次数:694 | 发布时间:2026年6月22日

【整理人】魏新月律师 电话同微信:15710335226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99辑

 

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审判实践中,对于承包人对违章建筑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认识不一致。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另一种观点认为,承包人对违章建筑可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2021年第21次法官会议讨论认为】: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系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清偿承包人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债权,故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是其建设完成的建设工程依法可以流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承包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是建设工程宜折价、拍卖。因违章建筑不宜折价、拍卖,故承包人对违章建筑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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