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综合业务部主任】高松莹律师 电话:13933039596
河北朗科律师事务所2021年刑事综合业务部
年终总结报告
在疫情依然肆虐的2021年,我们刑事业务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兢兢业业、不懈努力,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赢得了当事人的肯定和认可。
2021年,承接2020年国家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态势,我部继续承办数起涉黑涉恶案件,罪名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常见罪名,其他单独承办案件罪名涉及行贿罪、受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房地产开发企业)、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销售假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信用卡诈骗罪、赌博罪、强奸罪、危险驾驶罪(醉驾)、诈骗罪等等。
在案件承办过程中,我部律师通过会见、阅卷等了解案件情况,依据案件事实,结合证据情况,通过刑法理论、法律依据等,为当事人提出符合其合法权益的辩护意见,取得承办人员的认可,达到较为理想的辩护效果,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其中,姚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案,经承办律师多次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办案人员沟通,提出辩护意见,最终公诉机关对当事人姚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张某某涉黑涉恶案件中涉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罪名,经承办律师在二审阶段为当事人提出涉黑定性不准确、相关罪名不成立、部分指控事实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将案件定性为涉恶,且去掉了数个罪名及若干指控事实,律师的辩护意见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高某某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承办律师在各阶段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涉案的各个细节点,对案件处理提出了众多疑点,经过意见角逐,最终一审法院决定对当事人适用缓刑,当事人得以获释。
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经承办律师向二审主办法官多次口头、书面提出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以案件事实不清将案件发回重审,为当事人赢得了宝贵的辩护机会。
张某某涉嫌非法采矿案,二审阶段我部律师承办该案件,经二审庭审,律师提出该案存在的众多证据、事实及程序问题,辩护意见获得二审法官的采纳,将案件发回重审。
范某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经承办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坚持辩护意见,最终打掉寻衅滋事罪名,一审仅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当事人对该结果表示满意和认可。
刘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承办律师辩护意见被一审法院采纳,去掉了多起指控事实,量刑大幅度降低,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正当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案件中,王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审查起诉阶段,经承办律师和承办检察官沟通,结合当事人认罪认罚,公诉机关以有期徒刑一年作为起诉的量刑建议,当事人对该结果表示满意和认可。
以上均是较为典型的案件,其他承办案件,分别在案件事实认定、证据瑕疵、罪名定性、量刑、侦查程序等方面进行辩护,有效、切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及办案机关的认可。
跨入2022年,我部继续贯彻现有人才培养计划,继续稳步引进人才,培养律界新人。同时,继续加强辩护技能和水平的提高,继续发展精细化辩护,细分业务领域,逐步实现更精细的专业化辩护,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刑事法律服务。也欢迎更多的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朋友加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