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朗科律师事务所职务犯罪研讨小组继续深入探讨职务犯罪相关问题,参与人员杨嘉麟、高松莹、冯美玉、刘磊、王明明、赵熠、董雅茹等。
本次学习首先研究职务犯罪的犯罪构成、犯罪类型及特点,从理论上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构成因素及相关法律规定。
其次,分析研究职务犯罪与经济犯罪的区别,明确职务犯罪中贪污犯罪包含六个罪名,分别是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款物罪、隐瞒境外存款罪、挪用公款罪等;受贿犯罪中包含七个罪名,分别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等。在日后的学习中,我们将逐个分析每个罪名的构成特点及量刑标准。
最后,研讨小组还研究了职务犯罪所涉及的其他问题:
1、职务犯罪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2、职务犯罪的动态性;
3、“灰色地带”如何认定罪与非罪;
4、刑法与民法相结合、综合认定构成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5、职务犯罪中法律与司法解释的适用;
6、刑法“谦抑性”原则在职务犯罪中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认定的重要性;
7、如何区分正常交往和职务犯罪的关系;
8、职务犯罪中关键证据的审查原则和标准;
9、职务犯罪中应当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公职人员”的范围;
10、“国有单位”的认定标准;
11、职务犯罪涉及财物的鉴定问题;
12、被告人认罪态度与定罪量刑的影响;
13、附加刑的量刑与执行。
后续,我们将继续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中的重点、细节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