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明律师二0二0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2020年,极不平凡。突如其来的疫情或多或少打乱我们的生活和工作。这一年虽有艰难,但仍收获满满。2020年共办理各类案件32件,案件类型涉及民事案件、刑事案件、非诉案件。程序涉及一审、二审、特别程序、执行程序。服务法律顾问单位4家,发出律师函10余份,参与顾问单位商务谈判6次,出具法律意见书8份,改写合同材料100余份。
一、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类案件12件。案件涉及离婚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赠与纠纷、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等。现就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件作简要介绍:
1、离婚纠纷案件。案件内容除涉及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外,涉及共同财产分割和认定种类复杂,包括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分割、股权分割、社保和公积金分割,尤其是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下如何对财产性质认定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通过积极的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等方式,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工商登记部门、社保等部门调查取证,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应分得的财产,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撤销婚姻纠纷。本案涉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由婚姻无效事由修改为可撤销婚姻类型的问题。在接受本案委托时《民法典》及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尚未施行,代理律师通过研究民法典立法精神,在征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以撤销婚姻纠纷案由准备诉讼材料。展现了代理律师的水平,更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3、赠与纠纷案件。本案涉及夫妻一方与婚外第三者之间在共同居住、共同经营及频繁大额资金往来情况下如何认定款项的性质。本案涉及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效力的认定及家事代理权行使范围认定。涉及婚姻家庭编及合同编优先适用的问题。
4、申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案件。此类案件属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案件看似简单,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涉及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如何选定、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所需证据材料搜集问题,并且涉及居委会、派出所、邻居、朋友、近亲属、医院等部门出具的各种材料。
二、办理的其他民事案件。
主要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承揽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异议复议、债权转让纠纷、追偿权纠纷、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在办理的上述案件时,根据诉讼地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诉讼策略,有针对性的准备证据材料,组织开庭技巧,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三、法律顾问单位服务情况。
为顾问单位审查合同、修改、起草材料多达100余份,在源头控制和减少法律风险。为顾问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单位作出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参与商务谈判,在争取顾问单位最大利益的同事又避免了诉累。通过日常电话、微信等线上沟通,快速、高效解决单位日常法律事务。
2020年学习研究情况。
在疫情期间一直坚持线上学习,疫情期间主要研究学习了《九民会纪要》。正常工作后,坚持所内安排的学习。在《民法典》颁布后未施行前,购买相关书籍对《民法典》相关内容进行系统研究。在专业领域着重对房产权属认定及分割专题、股权分割专题、家庭财产投资专题、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专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编重点修改内容专题展开深入研究。
2021年工作展望。
2021年要在去年的基础上,争取将案件数量提高20%。坚持专业化发展,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相关指导性案例,进行更加细致和全面的学习,继续在婚姻家事领域深耕,特别是对于对于股权分割领域、家庭财产投资、家族财富传承领域展开深入研究。以期提供更为高端的法律服务。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