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NEWS CENTER

联系我们

电话:0311-83057808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41号宝翠商务B座16层

扫描进入手机端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朗科律政朗科律政
法院明确:买了地下停车位,还要交停车费!物业费不包含“停车费”!
浏览次数:160 | 发布时间:2025年3月4日

很多人买了房

也会在本小区购买地下停车位

而关于停车费的问题

在业主和物业之间的争议一直不断不少人抱怨

自己花了十几万元的购买车位

就仅仅是一个划线的车位而已

可停在自己花钱买的车位上

物业还要收停车费

感觉十分不解


案例详情

孙先生五年前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为方便停车,他在买房子的同时,也买了小区的地下停车位。而五年来,孙先生不仅物业费年年交,小区物业每月还要收取60元的车位管理费。前段时间,公司派他到大连市内学习几个月,其间孙先生并未使用车位,物业依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孙先生对此表示难以接受。

那么,业主买了地下停车位,是否还要向物业交纳这管理费呢?


01首先,业主们要弄清楚,业主日常交纳的物业费,不包括地下停车库的停车费。

因为有的人买了车位,但也有人没有买。如果物业费中包含了地下车库的停车费,那么就会存在有车位的业主与没有车位的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不公平。所以,地下车库的停车费是单独收取的


02再来说说大家平时所说的小区停车费。其实,规范的说法是“停车服务费”。

业主购买停车位时所交的钱,是开发商建造该车位的本金和利润,而车位是在业主按规定交了“停车服务费”以后才能正常使用。

停车服务费是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对车位、车库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管理所收取的费用。

住宅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不使用停车位收不收费,需要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与停车服务管理方共同协商。当然,这里也提醒业主,物业应该为业主提供合法收费票据,对于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或者超过收费标准收费的,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停车服务费。


03最后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缴纳停车管理费用后,如果车辆出现被偷、被划、被碰等情况,应不应该追究物业责任?

物业管理人员对在停车场内受到损害或者丢失的停放车辆,应当协助业主提供相关证据。如果物业管理人员因不履行应尽职责或者因停车场不符合管理规范而导致机动车受到损毁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停车场内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


END


▍来:广西高院

▍本文部分素材源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告知删除。

关于朗科|新闻动态|业务领域|专业团队|国学园地|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20 @版权所有 河北朗科律师事务所网站备案:冀ICP备17024126号-1技术支持:网讯科技